拼多多对知识产权还是比较重视的,在商标注册上,数量也比较多。近日,拼多多关联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注册“多多拼”商标,国际分类涉及35类广告销售、42类社会服务等,目前商标处于“商标申请中”的状态。
由上可知,拼多多注册的“多多拼”商标与之前注册的“拼多多”商标知识文字的文字发生可变化,不知是否构成近似商标。那么,文字商标近似的判定的原则是什么?下面请看标鸽知产的小编详细介绍。
1、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,仅字体或设计、排列顺序不同,判定为近似商标。
2、商标由相同外文、字母或数字构成,仅字体或设计不同,判定为近似商标。
3、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,仅单词顺序不同,含义无明显区别,判定为近似商标。
4、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,仅个别汉字不同,判定为近似商标。
5、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,仅个别字母不同,判定为近似商标。
6、商标文字字形、读音、含义近似,判定为近似商标。
7、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,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,判定为近似商标。
8、商标文字由字、词重叠而成,判定为近似商标。
9、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、型号或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判定为近似商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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