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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法规定:《商标法》第41条:注册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
行业经验:审查通过后,核发商标宽展证明,要与原商标注册证一起使用。办理时机:商标有效期到期后6个月内。办理时间: 提交商标宽展以后大约2-4个月可以完成宽展操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