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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法规定:注册满三年的商标,任何人有权利以“三年不使用”为由提出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。注册商标撤销,是指国家商标局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,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。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,基于法定的事由,商标局可以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。
行业经验:撤三是打击他人恶意占有商标资源、扫清注册障碍的直接手段。办理时机: 注册公告后满三年至商标有效期的时间段内。办理时间: 商标撤销申请以后大约6个月商标局会要求商标持有人提供答辩,对方需要在1个月之内答辩,整个撤销约12个月左右才能知道撤销是否成功